您正在访问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88.118.91012 前往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平台查询
资讯
咨询电话

15844075114

首页 > 政策法规 > 5地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5地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3-02-01 10:46      点击量:386  评论(0人参与)
 

1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通过验收,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据了解,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遗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遗,也保护孕育发展非遗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3年后,由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截至目前,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已达12个。


全文链接:《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猜你喜欢

相关评论

好评
0% 0
中评
0% 0
差评
0% 0
       匿名发表     (内容限5至200字)     当前已经输入 0
  • 暂无评论

资讯排行

热搜新闻词

产品快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由网友自由发布,本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吉林省兆宏商贸有限公司

备案号:吉ICP备2023006537号-3

备案号:吉ICP备2023006537号-14